基金会属于第三部门。第三部门是指既不是政府的某个部门或下属组织又不是追求组织拥有者的私人物质利益介于国家和市场之间的组织部门。第三部门也称为“非政府组织”、“非市场组织”、“非盈利组织”、“志愿组织”。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组织是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的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
我国的第三部门包含法定社会组织、草根社会组织、准社会组织、其他社会组织 政治性、宗教性、宗教组织。法定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草根社会组织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单位下属社会组织、农村社会组织。准社会组织包括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自治组织。中国政治背景下的社会团体属于第三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又不能包含所有的第三部门在内。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上一篇:云闪付能坐地铁吗
下一篇:为啥工行etc不扣款
基金会









